9月9日,陸豐發布《關于落實無牌無證摩托車“四不準”措施 的通知》,要求從9月15日起落實無牌無證的二輪、三輪摩托車、電動摩托車“四不準”管理措施。
通知指出,為切實預防和減少摩托車交通事故,堅決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加強摩托車交通秩序管理,創建安全文明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陸豐市委市政府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和《陸豐市道路交通安全問題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陸豐將落實無牌無證摩托車“四不準”,包括:
不準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售賣不符合國家標準或非法來源的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
不準加油站為無牌無證摩托車售供燃油;
不準摩托車維修門店為無牌無證摩托車提供保養、維修服務;
不準公共停車場、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廠礦、住宅小區停車場為無牌無證摩托車提供停車服務。
違反規定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嚴厲處罰。
(來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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